马建忠与《适可斋纪言纪行》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封建保守的统治阶级思想上发生了变化,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外国的“利器”对中国“自强”、“求富”的重要性,于是纷纷筹办洋务。在筹办洋务的过程中,有一个人提出了征收烟草税的主张,这个人便是马建忠。  马建忠,字眉叔,1845年出生于江苏丹徒(今镇江)一个天主教徒家庭,自幼受到西学的熏陶。1876年,马建忠赴法国留学,两年后获博士学位归国,成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幕僚。1884年,李鸿章委派马建忠为招商局总办。1898年,马建忠撰写的《马氏文通》正式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用现代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国语法的著作。1900年,马建忠病故。    马建忠长期奔走域外,经常写一些文章,论说古今中外的兴衰事,并在1897年将其结集为《适可斋纪言纪行》。在其中一篇名为《上李相伯覆议何学士奏设水师书》的文章里,他提到建水师筹款的第二项建议时说:“水烟、旱烟饥不可粟,寒不可衣,前明本在例禁;近日吸者,不论男女,十有六七。统计天下户口,扯计大县不下百万,中小者约五六十万。每县吸食以十万人计,每人日捐钱半文,一县得钱五十千,一年得钱一万八千串……西国重征旱烟而不征食盐,盖食盐为贫富所用,故弛其禁,若水旱烟非日用所需,故征析秋毫。查英国岁收烟税二千余万,法国近四千余万,其他各国,少亦至数百万,此事之可为者二也。”马建忠的主张虽不成熟,其中提到烟税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却是十分有道理的,显示了他深厚的学识。  洋烟、洋酒初入中国时,洋人把持海关,对此皆免征税,而对中国的大宗出口产品丝茶之税予以重征。针对这一点,马建忠在《适可斋纪言纪行》之《富民说》中写道:“吕宋烟、葡萄酒等货,外洋征税甚重,有值百抽百者;而通商税则皆以为洋人自用之物,概皆免征。修约则可重征其税,而减轻出口税之数,亦可因以取偿矣。倘使总署王大臣(王文昭)坚持其议,各国必能就范。”他又一次强调了征收烟草税的重要性。    目前,《适可斋纪言纪行》被收入近代学者沈云龙教授主编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

如果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欢迎在下方点赞评论。
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红烽烟都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文章链接:
https://www.zjhongfeng.cc/news/255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