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正本丢失,可否用副本亮证经营?

湖北省谷城县经营户王先生问:因房屋装修导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丢失,请问可以用许可证副本亮证经营吗?

谷城县局工作人员李鸿祎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因此,您不能用许可证副本代替正本亮证经营,应当及时补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补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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