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信息变动,许可证是否需要变更?

广东连山县零售户蔡女士问:日前,我去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把组成形式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请问许可证是否需要变更?

连山县局工作人员邓锡友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综上,由于您只是变更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不属于上述需要变更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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