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店内摔倒,店主是否担责?

浙江余姚市零售户黄先生问:顾客因店内湿滑不慎摔倒,店主是否要担责?

余姚市局工作人员杨琳惜答: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店内地面湿滑未及时清理,顾客因此摔伤,您作为店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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