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给家人经营,是否需要重新办证?

广东连山县零售户陈先生问:我打算将店铺转让给妻子经营,她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连山县局工作人员唐美红答: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您妻子接手店铺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如果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的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属于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只需变更许可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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