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面积”是如何界定的呢?

留言时间 2022-02-23
留言内容 请问关于“经营面积”是如何界定的呢?是否应按照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阁楼是否计入经营面积
问题分类 政策咨询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2-02-24
回复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根据《双鸭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与附件《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规则》第四条之规定:“经营面积”是指面向消费者或客户开放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您所反映的阁楼是否算“经营面积”,如果阁楼是面向消费者或客户开放的经营场所,则计算为“经营面积”;如果不是面向消费者或客户开放的经营场所,则不计算为“经营面积”。感谢您的咨询!

如果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欢迎在下方点赞评论。
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红烽烟都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文章链接:
https://www.zjhongfeng.cc/zhishi/27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