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浙江宁波市零售户林先生问:我的超市与新招聘的员工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满后觉得其业务仍不太熟练,可以延长该员工试用期吗?

宁波北仑区局工作人员王丹青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在同一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能以调整工作岗位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期,也不能延长试用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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