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租赁期限有具体规定吗?

【案例】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零售户宋先生准备在坊子区长宁街租赁其表姐的门面房一套,用于经营烟酒超市。因为是亲戚,表姐准备跟宋先生签订一份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宋先生想知道,是否有界定租赁期限的相关法律法规。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在法定租赁期内,具体租赁期的时长可以由双方协商。  

作者单位:山东潍坊坊子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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