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申请材料有遗漏怎么办?

浙江浦江县经营户蒋先生问:我已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交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材料,不知道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万一有遗漏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浦江县局工作人员于乐增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受理机关应当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审查申请材料,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受理;5日内仍未受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因此,如果当地烟草专卖局未在限定期限内告知您补齐材料,则表明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已经被受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大家在提交新办或延续申请前可以先自查一下材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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