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营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停业手续?

广西贵港市零售客户黄女士问:我在贵港市城区经营了一家卷烟零售店,经营一段时间后,发现店铺附近人流量较少,想暂停营业一段时间,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手续?

贵港市城区局工作人员梁令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业务3个月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因此,您如果计划停业时间在1个月以上,应该在停业前提出停业办理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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