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负责人联系电话需要提出变更申请吗?

广东省连山县零售户高先生问:我经营着一家烟酒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段时间,由于个人原因,我更换了手机号码,所以想咨询一下,需要提出变更申请吗?

连山县局工作人员邓锡友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因此,只有上述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才适用变更的处理方式。您更改手机号码属于“非登记事项”,所以您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只要及时告知您所属辖区的客户专员按相关工作流程更改即可,请您知悉。

作者单位:广东连山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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