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烟草公司的转让承让

  自1903年在天津开展卷烟经营,1912年设立天津销售部,1919年,英美烟公司在天津建设卷烟工厂。1934年英美烟公司化整为零,香港公司仍称英美烟公司,东北企业更名启东烟草公司。上海、青岛、天津三地,将卷烟制造、销售分别更名为颐中烟草公司、颐中运销烟草公司,总部仍设在上海。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天津、青岛颐中烟草公司被日军强行管理,合并为日本军管理颐中烟草公司。1945年抗战胜利后,日本军管理颐中烟草公司恢复原有建制,但由于内战爆发,生产经营十分艰难。1948年颐中运销烟草公司划归为颐中烟草公司。

  1949年,颐中烟草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1950年5月、10月,公司与工会代表进行协商,相继采取9项符合新形势的措施和7项节约措施来缓解困难。但天津颐中烟草公司还是遇到了不少问题,卷烟产量日趋下降。再加上其机构庞大、人员众多,导致亏损越来越大,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程度。

  针对这些困难,颐中烟草公司董事会提出将资产转让,先青岛、后上海,最后是天津,分地区陆续呈请将财产及负债转让,来解决公司的困难。天津颐中烟草公司总经理寇词、运销部北方区经理许安士,于1950年向政府申请移交财产。

  针对青岛、上海、天津三地颐中烟草公司向人民政府呈递的转让申请,1951年1月22日,当时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委托轻工业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龚饮冰召开专门研究处理“颐中问题”的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当时的中央财经委、私营企业管理局、中国食品工会、轻工业部食品处人员,以及上海、天津、青岛等地的政府代表。会上讨论了中央财经委提出的处理“颐中问题”的政策,对如何接收和管理,分别确定了具体原则和意见。

  1951年12月26日,《关于接受转让颐中烟草公司的决定》出台,从方针、政策、投资、管理诸方面作出明确指示。1952年1月青岛颐中烟草公司签署转让协议,4月2日上海颐中烟草公司签署协议。

  在天津颐中烟草公司提出转让财产申请后,外交部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做好接管准备工作。1951年10月,轻工业部烟酒公司经理张新民专程来厂调研,摸清家底(动产、不动产、设备、房产、宿舍、原材料等)情况,找厂里的职员开会座谈,掌握基本情况。天津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指示,根据全体职工的意愿,同意接收,并指定天津市企业公司具体承办。1952年4月4日至5月5日,在吸收青岛、上海经验的基础上,颐中烟草公司代表、企业公司地方工业局代表、市政府外事处领导等在位于和平路百货大楼对面的天津市企业公司地方工业局进行了六次谈判。

  1952年5月5日,双方正式签订《英商颐中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转让天津市企业公司承让颐中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财产契约》。

  1952年5月6日上午,全体工人齐聚工厂,厂院内彩旗飘扬、锣鼓喧天。上午9点,当接管组代表进厂时,全体工人夹道欢呼,由烟厂职工子弟学校师生奏乐,全体工人唱起国歌,升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

  1952年5月7日《天津日报》发表消息《市企业公司根据转让契约接管英商颐中分公司改名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国营天津分公司》:英商颐中烟草公司天津分公司,因资金枯竭,无法继续维持,经与天津市企业公司洽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将该分公司及所属一切财产,连同负债,转让给企业公司。转让契约由颐中烟草公司董事部授予该公司天津分公司经理寇词全权办理,已与天津市企业公司于日前正式签字。天津市企业公司已呈政府,将前颐中烟草公司天津分公司改称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国营天津分公司。昨天,市企业公司已派出接管小组,正式接管了前英商颐中烟草公司天津分公司。

  接管后的企业不久后改名为国营天津卷烟厂。天津卷烟厂从此由一家外资企业转变成中央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并在社会主义改造后,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型企业和中国烟草行业的骨干企业。

如果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欢迎在下方点赞评论。
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红烽烟都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文章链接:
https://www.zjhongfeng.cc/news/25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