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旗致哀的由来:下半旗的缘由从何而来?可以为谁下半旗?

4月4日早,北京天安门广场降半旗,哀悼抗疫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今晨5时54分的北京天安门广场,五星红旗照常与太阳同升,在短暂定格后缓缓下降至距离旗杆顶端1/3的位置,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深切哀悼,用最庄严的方式表达对生命的敬重。

降半旗志哀,在近400年来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意味着对逝者国家意义上的哀悼。将旗帜上升至杆顶,再缓缓下降的方式,是要为“看不见的死亡之旗”留出位置。这片简单的留白和看似象征性的仪式,彰显着对死者生命的高度尊重。

据不完全统计,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有50次以上,其中30余次系为中国国家领导人下半旗,17次为外国逝世人物下半旗,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3次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关于下半旗,孩子需要知道哪些知识?还有哪些知识是应当在今天讲给孩子听,让TA受益终身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因此,《国旗法》的规定只明确了在任的国家领导人逝世时应下半旗。对于已卸任的国家领导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国务院另行决定。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那么,如何下半旗呢?

《国旗法》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纪念方式流传到欧洲大陆,遂为各国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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